愛小區是自然而然的心理行為,因為在一個地方待久了,很多記憶會和這地點結合起來。特別是家裡,好的回憶也好,不好的回憶也好,都和這個地方有關,那就會對此地有別樣的情愫。就像唐人崔護題都城南莊那首詩說的:
去年今日此門中,人面桃花相映紅。
人面只今何處去,桃花依舊笑春風。
見到一個怦然心動的美人,那這地點在心中也就有了別樣的感情。人長期生活在一個小區裡,常常伴隨著與心愛之人的廝守,看著可愛孩子的長大;在孩子的心中,可能有父母無私的愛護與陪伴。如此不一而足,築成了對這個地方的感情。
然而當一個強勢的物業進駐後,不僅把永聘該物業公司寫進了業主公約中,用業主交的物業費,雇來保安控制有意見的業主,並且不停的洗腦業主,把愛小區等同於愛物業,甚至有些業主還真的隨風起舞,這就魔怔可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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