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父母和孩子立下規則、訂下約定,但往往最後不了了之。因為一旦自己想毀約,孩子抗議無效後,也不會再遵守。反過來,當孩子違反約定而父母不維護時,規則同樣會失效。久而久之,再多的規矩也會爛尾。
我體會到一個道理:立下的規矩,必須自己去維護,它才會真正生效。
放到更大的層面,國家法律賦予人民的權利,也是如此。如果一次次被侵蝕,我們卻選擇沉默、不去伸張,那這些權利終究會消失。這是一個動態的過程:放棄一分,就會被奪走更多,直到法律只剩下一張廢紙。
歷史上不乏這樣的例子:
- 羅馬共和國立法嚴密,但凱撒透過一次次打破既有規矩、獲取非常權力,而元老院沒有堅決維護,最終導致共和體制崩潰,帝制建立。
- 魏瑪德國擁有號稱「當時最民主」的憲法,但在一次次政治妥協和社會沉默中,納粹利用憲法漏洞攫取權力,最後憲法形同虛設。
- 清末憲政改革雖提出立憲和議會,但權力核心仍不願放手,民間缺乏維護的實力和決心,最終不了了之,國運隨之沉淪。
前幾日的某場「宗教儀式」上,國旗行進時黨旗置於其前,這明明是違反法律的行為,卻鮮有人提出異議。其實,抗議的方式很多,僅僅把法律條文列出來就是一種抗議,把它與現實畫面並置,就是更清晰的反抗。
當大多數人選擇毫不反抗,只寄望於明君或外力解救,那才是真正的癡人說夢。而最有力、最可行的改變,其實是從改變自己的觀念開始——不接受這種現狀,不把它當作理所當然。
這樣的改變,逐漸會積累成一個國家廣大人民對法治的共識。當共識改變了,即使是擁有百萬傭兵的政權,也不敢違抗眾怒,因為它無法確定,這百萬人之中,有多少人的觀念已經不再與它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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